纽约长岛别的不多,就是有钱人多和大大小小的湖泊多。

越有钱的人,越爱搞神秘,深宅大院不说,还遍植林木,围墙高筑,深怕被人一窥宅内动静,但问题是围墙梏久了,心也如围墙一样,筑起高高的墙幕,永远拒人千里之外,尤其对那年少得志,便名利双收的丹尼斯.欧尼尔而言,更是如此。

此刻的丹尼斯.欧尼尔,正拿着话筒,与电话那头的经纪人玛莎.卡森通话。玛莎抖着尾音,兴奋地告知丹尼斯,她从某内线管道得知,他的最新着作《反扑》极有可能在明年初得到美国国家家书卷奖……那声音兴奋得像要哭出来似的。

丹尼斯自然也很高兴,但不特别兴奋,至少不像玛莎那样…..

他嘴角微扬,对於自己的作品被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青睐一事并不特别意外,毕竟这本书自今年初起便开始蝉连纽约时报畅销排行榜的冠军宝座,明年初若果真得到国家书卷奖,後势将更为看好,好莱坞大亨带着巨额支票前来购买电影版权的队伍,势必络绎不绝,也难怪玛莎会这麽兴奋。

玛莎是在丹尼斯仍默默无名时,便签下了他。

当年他十八岁便跳级念完哥伦比亚大学英国文学系,甫毕业即申请到纽约大学医学研究所。他之所以选择攻读医学研究所,是因为那时正值壮年的父亲,突然罹患肺癌,饱受病痛之苦,身为人子的他於是立志当一名济世救人的医生,希望能帮父亲解除病痛,不料医学院还没念完,父亲便撒手人寰,丹尼斯伤心之余再加上医学院求学生涯苦闷,遂开始写惊悚推理小说自娱娱人,投稿校刊,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不仅深受同校学生欢迎,还声名远播,连出版界也闻风而来。

那时,丹尼斯同学的姐姐玛莎.卡森才刚跨入纽约文艺圈,担任经纪人一职。初出茅芦的她没办法像其他资深经纪人一样签下知名作家,只好将触角伸向刚冒出头的新人,她听弟弟说研究所里有这样一位奇才,於是跑了趟纽约大学,找到当时年仅二十岁的丹尼斯.欧尼尔,从此押对宝地随着欧尼尔畅销书一本接一本地上市,成为纽约文艺经纪界的奇葩。

自此之後,玛莎和丹尼斯鱼帮水、水帮鱼地合作近九年。丹尼斯虽然如期念完医学研究所,也取得正式医师资格,并在医院里执业过几年,但由於越发沉迷於写作,最後乾脆放弃大好的医师前途,全心致力写作,还将自己的医学常识运用在小说情节中,成就出一部又一部几近写实的惊悚推理小说,甚至搬上大银幕,成了卖座电影。

年纪轻轻就成名的他,极为爱惜羽毛,除非配合新书上市,展开宣传活动,否则向来深居简出,鲜少接受媒体访问,他素来有爱伦坡第二的美名,多年下来,一人独居在长岛滨湖区,生活规律,按时写作,极少参加纽约文艺圈的社交活动,偶而在玛莎坚持下出席过一两回….惊鸿一瞥,令人惊艳。

他身材颀长高大,有着一头浓密黑发以及如希腊神话人物般的精雕五官。他是美中混血儿,东、西方的外形优点全集粹在他一人身上。

丹尼斯和玛莎通完电话,放下话筒,带着笑意,转身走向小吧台,倒了一杯酒,长腿踱向窗台。窗外是大片美丽的湖泊,他凝神注视,脸上笑意渐褪,浓眉微微蹙起,映照在湖绿色的窗景。

照理说,能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的提名青睐,便代表他在美国文坛已经有了无可动摇的地位,他理应欣喜若狂,当下拿起电话或冲下楼去告诉他的家人或朋友,但他没有…….他没有家人可以分享这份喜悦,也没有他想立刻告知的好朋友。

如果喜悦只能独享…….就不算喜悦了。

这是丹尼斯.欧尼尔此刻的心情写照。

他一仰而尽手中那杯金黄色的液体,在心中对自己说道,敬我自己…..丹尼斯.欧尼尔,恭喜你!大作家!脸上却泛起一抹苦笑。

他放下酒杯,搁在窗台上,转身,坐回书桌前,再度去敲键盘,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一个小时过後,书房门传来叩叩声响。丹尼斯眼皮抬也不抬地说:「请进。」不用想也知道是老管家芬妮送下午茶过来了,因为现在是下午三点半。

这屋子里的一切行事就如同工厂作业一样按表操课,循序作业,时间总是掐得分秒不差。

他每天早上九点起床,先到湖边慢跑一小时,园丁马龙会趁这一小时的时间整理花园,因为这屋子的主人不喜欢听见除草机嗡嗡作响的声音。十点半到十一点之间,稍作梳洗的他会下楼到餐厅用餐。管家芬妮先送上一杯黑咖啡,等他看完报纸,喝完咖啡,才会端上丰盛的brunch。

然後他回到书房,开始工作,翻阅期刊文献,上网收集资料,顺便帮几家求稿的杂志社或报社写点文章,一直到下午三点半,管家芬妮准时将茶点送进书房,他再稍事休息。

晚餐也在书房解决,通常是以简单的三明治裹腹,时间约在七点到八点之间,如果他饿了,就会打内线电话到厨房叫芬妮送上来。过了晚上八点,芬妮一天的工作便算大功告成,可以回房休息。於是偌大的宅第里便只剩下丹尼斯一个人在活动……哦,不,还有他的爱犬Duke。

晚上九点到到半夜两点,通常是他文思泉涌的时候,这时候的他,最不喜欢有人打扰,其实也没人会来打扰,家里本来就没人,只剩忠心耿耿的Duke倚在书桌下呼噜大睡。他的经纪人玛莎知道他的作息习惯,自然也不会冒失致电或来访,这是他们之间多年养成的默契……至於朋友,那就更不必提了。他没有什麽交心的朋友,多半都是为了公事往来,而现在这世上还有谁会在晚上九点过後仍在谈公事呢?

芬妮将装着茶点的托盘搁在靠窗的小茶几上,轻声说了句:「请慢用,少爷。」便轻声轻脚地转身往门口走去,正要开门,突然听见丹尼斯罕见地打破沉默,唤住她:「芬妮!」

芬妮转过身来,一脸狐疑。她是个五十开外的中年妇人,已经在欧尼尔家做了三十年……从老欧尼尔新婚燕尔,到小欧尼尔出世,全家和乐融融,一直到……现在小欧尼尔深居简出,专事写作…..而这其中过程………唉…..那都是後话了。

换言之,芬妮对这屋里的规矩知之甚详,她想不出来此刻少爷突然叫住她,会有什麽事?

只见书桌前的丹尼斯抬眼看她,欲言又止,最後竟说了句:「呃…..没事,你出去吧!」

芬妮依言开门离开。

桌前的丹尼斯松开原本紧握的右拳,想说的话终究没有说出口…..

他原本想告诉芬妮,他刚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的提名,很可能得到全美国家书卷奖……但还是没说出口。

她应该算是他家人吧!从小到大,是她看着他长大,但……他们毕竟是主仆,不是亲人。

他的喜悦终究没有亲人可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