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海有一天没头没脑地跟我说,燕子迁徙的习性,是在冬天来临之前就结群往南方飞,等到隔年的春天,气温暖了,花芽并放时才会回到原来生活的地方。

「所以你这是在说什麽?Discovery?国家地理频道?」

「这是在让你长知识。」

「噢!这麽好?」

「对啊,快点感谢我。」他说。

我还真感谢了他,不过我用的是中指。

後来我才知道,他跟我说这些的原因,是燕子已经确定了离开台湾的时间,她要一个人只身飞到纽西兰,或许会跟真的燕子一样,待到明年的春天才回来。

她在自己的脸书上分享了许多热气球的空拍照片,还加了附注,说那是「怀卡托热气球节」。怀卡托在哪里?在纽西兰,就是她一直想去的地方。

她说每年四月的第一个周末就是怀卡托热气球节,而今年的四月,她就会在怀卡托亲眼看见那些热气球飞上天空了。

「怀卡托!我要来罗!」最後一句,她这麽写着。还不忘加上一个欢呼的笑脸。

当大家都在按赞表示为她开心的时候,其实我看得出来,这是她说再见的方式,对每个人。

我猜她跟我一样,都是不擅长道别的吧。

我在想,这世上有多少人擅长说再见呢?

我也要道别了,跟台北道别,跟这些朋友道别,回到我原本长大和工作的地方。我没有像电影或电视演的一样在镜子面前练习怎麽跟他们说再见,毕竟我不是演员,我生活在真实的世界里,我不需要看镜子磨练演技。

但如果说再见可以演得很轻松,那麽当个演员好像也不赖。

我在高雄长大,在高雄工作,第一次离开高雄这麽久,要离开高雄时也没跟高雄的朋友道别,因为我知道我会回来,而且很快。

但我却在这时候才发现要回高雄其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如果我不会舍不得的话,我可以走得很轻松。

谁知我竟一点都不轻松,我好舍不得。

我说过,三个多月前,我带了三件西装、两件西装外套、十件衬衫、六条西装裤、两件牛仔裤跟几件长袖T恤,鞋子只有一双皮鞋跟一双休闲鞋,袜子七双………,而我在整理行李的时候,发现袜子少了一双,而休闲鞋破了一个洞。

我心里有点酸酸的。

当然这酸酸的不是因为丢了一双袜子,而是我就要跟辞海他们说再见了。

我在任性的电热水器上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签了自己的名字,签完之後有些後悔,因为那看起来像是水电行维修员的签名,我好像要为它保固一辈子。

离开台北那天,我站在房门口发呆,有些落寞,而且竟然开始想念。

回家的路上,我打电话给大仔,问他我能不能休息几天。他说一天,我说不够,他说两天,我也说不够,他说要我讲个数字,我说那就这辈子吧。他哈哈大笑了十秒,然後说冲啊!三刀流鲁夫!

干……神经病。

我想他这辈子都搞不懂三刀流是谁了。

辞海接了一个工作,要在陈奕迅的演唱会上担任吉他手。

要在陈奕迅的演唱会上担任吉他手需要多可怕的功力呢?

「不需要多可怕啦,只要全台湾前三名差不多就够了。」这话是阿尼说的。

我真的很惭愧,跟辞海一起住了三个多月,我到了要离开时候才知道他竟然是这麽可怕的角色。

演唱会事前的排练工作要在香港进行,所以我离开台北的时候辞海是不在台湾的,他已经跟工作人员团队出发到香港了。

他出发那天在我房门口留了一张便利贴,上面写着:

「国维,有礼物要送给你,就放在录音室门口。

对了,感谢客倌来到本小店住了三个多月,希望住得还开心。

谢谢光临,欢迎再来。」

看完便利贴,我笑了。

他不只在人家来的时候会说欢迎光临,人家要走了还会说谢谢光临。

有病吧他。

我以为他要给我的只是个小小的东西,没想到却收看到一个长约九十公分,宽大概四十公分的箱子躺在那儿。

在台北的最後几天,妈妈打电话来说,要我记得多穿点衣服,她跟爸爸都感冒了,是被妹妹传染的,他们三个人在家里用咳嗽跟喷嚏声在聊天,面纸的用量瞬间多了好几倍。

「妈,我就要回去了。」我说。

「喔?是喔?」她的声音听起来没有很开心,我猜这是这年纪的妈妈把儿子丢在外面也没关系的正常反应。

「公司已经找到接替的业务了,我要回高雄了。」

「什麽时候?」

「就这几天。」

「那应该没问题,几天後我跟你爸、你妹的感冒应该就好了。」

「你跟爸要保重,妹就不用管她了。」

「怎麽可以不用管?她将来还要嫁人咧!」

「我猜她嫁不出去。」

「你还敢讲,自己有讨到老婆了吗?」

「妈,我这麽优秀,要讨老婆很简单啊。」

「啊老婆咧?在哪?拿来我看看。」

不等她说完,我就赶紧说再见挂电话了。

因为这话题如果再说下去,不知道她又要搬出哪里的某位妈妈的女儿目前没人要,要我夹来配之类的。

我不想把人家夹来配,我也不想被夹去配。

配或不配这种事在这时代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喜不喜欢。

是的,重要的是喜不喜欢。

而我知道我喜欢。

最後一场PUB表演完了之後,我们跟着乐团到好乐迪去开庆功趴。

但与其说是庆功趴,不如说是道别趴。乐团的人跟燕子和辞海道别。

那天大家卯起来喝,歌卯起来点,啤酒一壶一壶地见底,又一箱一箱地搬进来,从晚上十一点进包厢,我们唱到天亮。

乐团的贝斯手跟鼓手的酒量很好,他们看起来最清醒,但其实他们吐了两次。他们就是那种知道自己快醉了,就跑到厕所挖喉咙的人,吐完之後又是一尾活龙这样。

键盘手不太会喝酒,他在包厢里醉了就睡,睡没多久又醒,醒了又被灌醉,这样循环了好几次。

辞海也喝了不少,歌也唱了不少,不过他好像刻意撑得没什麽事一样,从头到尾都努力保持着清醒的状态。

但其实大家知道他为什麽撑着,因为燕子醉了。

她进包厢之後不知道在嗨什麽,歌一直唱,酒一直喝,不到两小时就醉倒了,睡在辞海的腿上,睡得很深很沉,还一度听到她轻轻的打呼声。

鼓手跟贝斯手亏辞海说:「把你女朋友带回家去睡好吗?在这里闪我们的眼睛真讨厌。」

辞海於是顺着他们的话说:「很抱歉,我马子酒量不好,等等她的部份我代喝。」

这话说完引起一阵欢呼,当场被拱乾了一瓶啤酒。

我一直在担心辞海的酒量,所以我都有在偷偷帮他喝。

我知道他想送燕子回家,所以他必须撑住。

阿尼的酒量很不错,他说平常半夜写作的时候就会喝几杯,这麽多年了酒量也训练出来了。倒是小希让我吓了一跳,她喝的量跟阿尼差不多,竟然可以清醒的走出KTV。

婉燕本来就不太会喝酒,也很怕醉。从头到尾她都一口一口地慢慢喝,到了结帐的时候,她竟然在我耳边跟我说:「你是喜欢我的,对吧?」

我听了有点吃惊,「你……醉了?」

「我有点晕……」她说,说完就靠在我肩膀上。

「休息一下吧,就要回家了。」

「你还没回答我……」

「什麽?」

「你是喜欢我的,对吧?」

「嗯,你真的醉了。」

「你没醉吗?」

「我还好。」

「那……可以陪我去坐车吗?」

「嗯,我会陪你回家。」我说。

在计程车上的时候,婉燕已经昏昏欲睡了,跟司机说完她家的地址之後,她靠着我,看了我一眼,说了声「国维,谢谢,麻烦你了……」,然後被周公秒杀。

没多久,她家到了,那是一栋在捷运站後面的公寓大楼。

我吩咐司机等我一分钟,然後把她扶到电梯前,她说她可以自己上楼,我便放手,说了声再见。

她把双手摊开,说了一声「喔」。

我往前一步,将她抱在怀里。这次的喔比较久,大概有十几秒,直到电梯门打开。

「你到家要app我,好吗?」她按着电梯的开门键说。

「好。」

「谢谢你送我回家。」

「不客气,你快回去休息吧。」

等到电梯门关了起来,我在原地呆了几秒钟。

看着电梯的显示数字慢慢增加,「是的,我是喜欢你的。」那时,我才说出口,「我可以把你夹来配吗?」我自言自语的,说完,自己噗嗤笑了出来。

是的,我知道我喜欢婉燕。

可是我就要回高雄了,所以,我的喜欢还是先放在心里…………吧?

下一次的「喔」,是多久之後了呢?

还是可能再也没机会喔了?

辞海在他的脸书上照惯例留下了一个数字,「1003」。这时他已经在香港了。

我本想在底下回覆问他说那《挥霍》呢?但也只是想想而已便作罢。

因为我在回家後打开那个箱子就得到答案了。

燕子要离开台湾的时间,比辞海去香港的时间慢了十天。

辞海说他在香港至少得待一个月,所以他是没办法送燕子上飞机了。

燕子出发那天在机场打了个卡,又留下耐人寻味的一段话:

「南方啊,我是只迟到的燕子。

本该在冬天之前去找你,奈何临行时就快听见春天的脚步声了。

或许我在等待什麽吧。

该出发了。

我行囊中装满着片段记忆串起来的那些过往,

相信足够了,够陪我流浪。

愿你们,和你,

都。好。」

*谢谢光临,欢迎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