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气候刚脱离冬的寒冷,二月的寒假惹得人潮阵阵难挡,但通常服务业并没有休息的份。

郑禹廷的妈妈在夜半骑机车时不小心摔了跤,送进医院观察,他没有办法,只好请了一天假,请沈雁书替他上台唱。

沈雁书和方巧欣或许总算也开始有了好的结果。沈妈妈断了他所有金钱援助,但他不在乎,反正他早就是自己一个人在养活自己,於是惹得沈家父母更气。

刚从电台下班後便骑着机车赶到了酒吧去,他才到现场,便看着郑米恩走下台,於是笑笑开口招呼:「嗨,好久不见,米恩。」

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郑米恩往声音的方向望去,礼貌性地微笑、意味着打过招呼,她本来是打算直接坐回她平日跟郑禹廷一块儿休息的位置,随即想起他今天不会来,便往沈雁书那儿的位置走去。

「等等麻烦你代他的班了。」扬唇礼貌地笑笑,她向吧台点了杯调酒。

「不会,我欠他的。」笑笑开口,沈雁书看了她半晌,然後又说:「唉,上次没跟你打赌真可惜啊。」故作惋惜地耸耸肩,他扬扬眉头,似笑非笑。

听着他的话,郑米恩不禁一愣。

打赌……是指刚认识那时,赌她会否喜欢上郑禹廷吗?

约略缘份就是这麽奇妙吧。

——谁知道当初看似玩笑的赌约,如今竟是一语成谶。

扯唇笑笑,她晃了晃手中的酒杯,「看来我比较聪明啊。」慢慢将调酒吞下腹,却是发现入喉之前,平日喝着没什麽感觉的酒,竟有些苦涩。

「可能喔。」沈雁书扬唇又是一笑,「不过那家伙也真够可怜,苦了好几年,这下还得回去照顾母亲。」摇摇头像是叹息,他原来还想继续说,却看见那边时间到了,於是便起身,挥挥手,「待会再聊。」然後便迳自上台去了。

就像与郑禹廷初识时,郑米恩独自静静坐在台下,慢慢喝着调酒,看着酒吧内的人们与台上表演者的互动,又或者认真看表演。

一切好似不曾变过。可却又是什麽都变了。

她照着规划考上政大的研究所,意料之外地喜欢上郑禹廷、又被他告白。

她们认识多久了?……大概,四年了吧。

要不是郑禹廷,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能这样默默喜欢一个人那麽久。

也为他难过了好一阵子。

乐声不知不觉中停下来,现场又是鼓掌声阵阵,郑米恩回过神来,微举酒杯,唇边勾起一笑向他致意。

沈雁书的琴技与唱功,她也一直很喜欢,每每看他跟郑禹廷表演、尬歌,都是一大享受。

无意间喝完了一杯酒,她又点来一杯。

估计她现在的酒量,也是在酒吧这样慢慢练出来的吧。

看着沈雁书在身边落座,郑米恩在心里挣扎了会,还是决定坦然发问,「郑禹廷他……一直以来都很辛苦吗?」眉头轻蹙,她的声音困惑而飘忽。

「嗯……」佯作思考模样,沈雁书暗暗观察起她的表情动作,想了会,又说:「在回答前,我想先问一下:米恩你是用什麽身分向我发问的呢?」

什麽身分。

她现在对郑禹廷来说,也就只是个好朋友,哥儿们吧?……

只是,好朋友,喜欢着彼此的,朋、友。

几番思量後,她不自觉地笑得苦涩,「他的……朋友吧。」

「朋友的话……能说的就有限了。」摸摸下巴,沈雁书笑了笑,一双深邃眼睛里不知又是打起了什麽主意来。「好吧,禹廷的爸妈离婚,还有个在国外的哥哥,这个你知道的吧?」晃了晃清澈透明的莱姆伏特加,他开口笑问。

「嗯,我知道。」简单应了声,郑米恩感到无奈。

她现在除了回答他朋友这个答案,还能回答什麽……

小啜了一口调酒,他没有看她,只歛了歛表情又开口:「那家伙的妈妈和他爸爸离婚後就不怎麽工作,郑禹廷国中那年因为怕她寂寞所以回去了高雄,谁知道从此家里所有生计就全抛在他身上。」他似笑非笑地勾了勾唇角,「当别人在拚基测时,他妈却已经把所有钱的问题给扔到了儿子身上。你说,这样的妈是不是很可恶?」

「嗯……」皱眉听着他说的一字一句,她不知道该怎麽回答。

一直都只是约略知道他是单亲,打工什麽的很是积极,却是从来不晓得,原来他这样辛苦。

敛眸沉默,她只觉得对他,多了几分心疼。

「如果他没有离开台北,也许也能出国去也说不定。」浅浅笑了笑,沈雁书偏了偏头,「还有什麽想知道的吗?」

「那,他哥哥呢?就放心这样将一切都留在这里?」抬眸,她不解地问。

郑禹廷是一片孝心、放不下,那他哥哥呢?……

「哇,这部分就有点隐私了耶?」故作惊讶地微微瞠大了眼睛,他拿起玻璃杯,又啜了口酒,「如果只是『朋友』的话,那就恕我没办法继续说罗。」勾唇露出一个笑容,他有些恶意地扬了扬眉。

深深地望了他一眼,她收回视线,心里无声叹息。

她不是不知道他想干嘛,可是现在,她也不想再多说什麽了。

「那就算了,谢谢你跟我说那些。」一口喝乾杯里的酒,她浅勾唇角。

「其实,」见她似乎没什麽反应,立志要帮忙兄弟的沈雁书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只好又开了口:「如果是以『喜欢他的人想打听』的身分,也许我可以说得更多喔?」

无奈地看着他,最後郑米恩还是投降,叹口气,她淡淡开口,「我……喜欢他。」

反正他不在这里,承认了,又如何?

闻言,沈雁书扬唇,灿烂地笑了。将白酒一饮而尽,他停了半晌,才终於又开口:「郑禹廷的哥哥从高中就被送出国,好几年才回来一次。他为了不让爸爸哥哥担心,也没特别提起过,更何况他爸爸也是一个人。」说着,他语带笑意地看着她,「他从高职就读夜校,原本怕没钱还不想上大学,似乎他妈妈也不怎麽在意,就在家等他赚钱,一直到现在,他一个月都还得寄一万多元的生活费回家……」

语调缓慢,他悠悠说起好友的过往,想起认识时,他曾经觉得他们两个还挺同病相怜的。

不过,他倒真的大概是自己看过最痴最笨的人了。

「嗯……知道了。」若有所思地抚着杯沿,她才明白自己跟郑禹廷相比,是多麽的幸福。

生活过得这样辛苦,也不曾听他抱怨或喊一句累。

怎麽会有这样的笨蛋……

「那,他这一次回去,什麽时候才能回来?」抬眸,她疑惑地望着他。

「今晚就搭末班车回来了吧?他明天还得工作,要没钱赚又要被他妈妈念了。」笑笑开口,沈雁书拿起闪烁着白光的手机看了看,起身,拿起外套,「我先走了,还有人在等我。」关下手机盖,他原要离开,想了会,最後又望向她说了句:「最後再偷偷告诉你一件事──那家伙不太会应付女人,上次亲了你还来我这里诉苦,好几次还来问我怎麽讨你欢心。你说,是不是很好笑?」

说着,他眨眨眼睛,然後便转身,迳自离开了酒吧。

他亏欠他太多,要帮也只能帮到这里了啊。

不过……郑禹廷那个脑子实在有点迟钝的笨蛋,也不知道他这样帮是到底有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