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三的暑假,我、敬恒和文宇把暑期作业平分了三部份,每人做一部份,然後再轮流抄回对方做的那部份到自己的作业簿中,很快就完成了。
其余的时间,我们都玩得很疯狂,我们都以为这会是在中学时期里最开心的一段日子,怎料,原来更疯狂更美好的日子,现在才真正来到。
升上中四的时候,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兴趣而分班了。
中四有四班,两班文科、两班理科,而每班文科和每班理科的科目都有一点不同。
首先,中四四班都必须读中文、英文和数学三科主科。
然後文科会再加上三科「基本术科」,包括中史、世史和地理;理科亦会加上三科「基本术科」,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
当时A班和B班是文科班而C班和D班是理科班。
A班在主科和文科的「基本术科」之外,还要多修一科经济。
B班在主科和文科的「基本术科」之外,亦要多修一科电脑。
C班在主科和理科的「基本术科」之外,要多修一科附加数学。
D班在主科和理科的「基本术科」之外,要多修一科经济或电脑。
其实D班是由两班组成的,但由於选理科而又选经济或电脑的人较少,所以学校就把这两班都组合成一班,以节省学校资源。
换句话说,每个人在中四、中五两年都必须面对至少七个的科目。
我、敬恒和文宇不约而同地选了C班,又因为我们的成绩不俗,所以不用经过筛选就可以直接进入了。
就在我们愁眉苦脸地步入这个地狱的时候,竟然还听到有个变态选了C班之余还申请要多修一科经济,一共八科。
这对我们来说,他这样做根本就等於是在地狱里自杀一样,但在接下来的两年,这个变态竟然可以很轻松地把它们读完,而且一直都拿着极优异的成绩。
没有甚麽原因,就因为这个变态叫英杰。
虽然许多人都不喜欢他的为人,不过他的实力又真的是令人佩服。
这些科目读起来不算太难,但是就要花很多时间,尤其是在中五的时候,几乎每天放学後都要补课,我们都不是坏学生,不会绕课,所以只能逆来顺受。
还好刚踏入中四的时候,还未开始要补课,所以生活尚算轻松。
那时候,我们在班上认识了一个很搞笑的人。
我们叫他「肥仔」。
虽然世界上大部份的肥仔都是姓「死」的,但我们认识的这个肥仔不是,他姓翟,名浩轩。
他被人叫作肥仔,原因跟其他肥仔一样,主要是因为身型问题。
这一点我曾经帮他澄清过。
我指着他,然後对敬恒和文宇说:「其实他不是肥……」
「哼,终於有人了解我了。」肥仔向我露出一副「好兄弟」的神情。
「愿闻其详。」敬恒和文宇齐声说。
我说,「肥」这个字通常是用来形容一些脂肪太多,而且肚皮太松的人,正因为皮太松,所以就容许了这些脂肪从身体里「翻倒」出来,形成了一个突出且下垂的大肚腩。
如果你用手去抓住那层腩肉,你会觉得是软绵绵的,感觉就像拿着水弹一样,用力一捏就会变型。
但他不是那一种,你们看,他的肚皮很紧致,一点也不松弛。
明明就知道里头有大量脂肪,但就是因为表皮太紧,紧紧包着那些脂肪使它们不能倾倒出来。
而且质感亦不像水弹,反而像是一个吹胀了的气球一样,用手指戳它会觉得软软的,但用手捏它,却捏不出甚麽。
所以……
「……其实他不是肥,他是胀。」我下了结论。
然後我就被肥仔打了。
敬恒和文宇在一旁笑翻了,「看来你对他的肚皮花了不少心思。」
最後他们亦加入了战团,一起围攻肥仔的肚腩。
我一点都没有说错,他不是肥,就正如你不会说一个吹胀了的气球很肥,只会说那气球很胀,所以他是胀,不,是很胀。
只是因为「肥仔」叫起来比较顺口,所以我们才叫他「肥仔」而不叫「胀仔」。
肥仔很容易就跟人聊得来,开学才过了两个月,他已经跟我们非常熟络。
这麽快就可以熟络起来,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他特别健谈,而是因为他不会藏着甚麽秘密,甚麽事情都可以跟大家说,这一点跟文宇刚好相反,或者如果有机会,他真的有可能会站在讲台上宣布自己今天穿了甚麽颜色的内裤。
我真的有问过他会不会这样做。
「有甚麽好宣布的,我每天都只会穿黑色内裤的啦。」他真的就这样理直气壮地回答我。
重点是他用这声线回答我的时候,我们在图书馆。
正因为他甚麽都不怕说出来,所以我们都知道了他很多的东西。
例如他有一个嗜好。
「我平日最喜欢把玩自己的小鸟。」他傻呼呼地跟我们说。
我们三人的脸色顿时绿了,而且额头的左上角多了几条直线。
「喂、喂,不要想歪,我说的小鸟是真的会飞的那种小鸟呀!」他补充说。
我们三人同时松了一口气。
肥仔家养了一只小达摩,这是他爸爸在他十岁生日时送给他的礼物。
他跟我们说,他小时候一直很希望饲养一只小鸟,每年生日都嚷着爸妈要买一只,但爸妈都只会买其他东西当作生日礼物,因为他们觉得他只是玩玩而已,根本不会认真照顾小动物。
直到他十岁生日那天,他的家人终於斗不过他,就准许他养一只,条件是要他全权负责照顾,他们不会帮忙,而他亦很爽快地答应了。
在雀鸟宠物店内,有各式各样不同品种的宠物鸟,有懂模仿人话的八哥、有鸣声迷人的金丝雀,还有些体型较大、色彩较鲜艳的鹦鹉等,但当时肥仔一眼就看中了一只小达摩鹦鹉。
小达摩体型中等,除了头部是灰色、颈部有一带黑色外,全身几乎都是绿色的,看起来没有甚麽特别,他的爸爸奇怪他为甚麽会选这只,但他只是一直坚持一定要买这一只,他的家人也就没有过问。
「其实也没有为甚麽,只是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只小达摩是与众不同的,所以我一定要把它买下来。」他认真地跟我们说。
我们听到後都没有说甚麽,因为这种凭直觉做事的方式,正是肥仔的性格,如果他能够说出一些理由,我们反而会觉得奇怪。
有饲养过小达摩的人就会知道,它很会叫,而且叫声也很大,如果家里的人喜欢宁静的话,就最好不要养这种鹦鹉。
不过肥仔的这只就很特别,虽然它不是特别聪明,不会做甚麽表演,但它就是特别有灵性,它知道肥仔有空时才会吵着要跟肥仔玩,而知道肥仔在忙的时候,它就会静静的站在木支架上,头和眼睛不停地打转,像是等待着肥仔一样,而平日它只会在肚饿和被人逗的时候才会发出一阵像婴儿般的叫声。
因此,大家都说它是只很特别的小达摩鹦鹉。
「所以说,我的直觉是很准的。」肥仔自满地说。
「这样的话,你说几个号码来,我去买张六合彩。」文宇拿着纸笔说。
「不行的,我的直觉不能用於赚钱。」
「那麽你说一说,这次测验会出的题目吧。」我拿着课本说。
「不行的,我的直觉不能用於躲懒。」
「那你说说我甚麽时候会遇上我的女神。」敬恒说。
「不行的,我的直觉不能预测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那你可以预测接下来将会发生的事情吗?」我们三个齐声问。
「我应该可能或者大槪会被打吧……?」
然後他就真的被我们打了。
他经常用这件事来吹嘘自己的直觉,但其实根据我们往後的观察,他的直觉的准确度只是五成,即是跟误打误撞没有分别。
但唯独有一次,我们都不得不承认他直觉的厉害。
因为这一次,他的直觉让他得到了一生中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