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笔,落款。
然後将之揽在左胸口,聆听心跳。
你喜欢他。
从第一次饭局上的碰面,你就喜欢上他了。
他坐在你的对面,和你的好友是如此相谈甚欢。
你喜欢他,论断并非因他的长相,而是他的气质、他的幽默。
你喜欢他,并不因他在饭局上未与你有过多交谈而失了这份倾心。
你喜欢他,纵然你在最後才知道,原来,他已有个交往多年的稳定女友。
邀约你参加这场联谊的,是你的好友。
结束之後,你若有心似无意的向她提起他,而她,则是毫不藏私的把她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
然後你知道了他的姓名、他的校系、他的联络方式。
你甚至知道了他有个交往参年,感情稳定的女友。
你处心积虑地找着他的一切联系方式,终於被你找到他的脸书。
脸书上头的生活要事,你万万没想到的是,与他稳定交往的那人,竟会是你的好友。
那个邀请你、与他言笑晏晏、告诉你他一切的好友,竟是他感情的寄托。
你曾经与她多要好,如今看着她就有多艳羡。
却终究,只能艳羡。
你自知是比不过她的。
自从那次你生日,她和他牵手一起到场。
自从那次你们一同出游,他无时无刻对她捎来的关心问候。
自从那次她生日,他在蛋糕里藏着的婚戒。
你自知是比不过她的,可你也从未知自个儿究竟是哪儿输了她。
他和她终於是要结婚了。
终於。
以後也是,再也不能常常见着他了吧。
纵然你每次在聊天室发布的留言他未曾回覆过。
纵然你们即便一同出游他眼底看得到的依然只有她。
你还是喜欢他。
还是。
夜灯的微晕洒着信纸是一圈圈的涟漪。
你哭了,对着最後决心写下的告白信,哭了。
——「我真的喜欢你,喜欢很久了。」
你喜欢他多少年了,你自己也快记不清了。
大抵就是伍年吧,毕竟他俩的帖子上写的是,爱情长跑了捌年。
——「但那都不重要了,只是,请你一定要让她幸福,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你的感情究竟该如何疗伤止痛,一点儿都不重要。
你希望她幸福。
因为她幸福,代表他也幸福。
他幸福,那就好。而你,倒显得不那麽着紧了。
你折起信,封口,然後攒着它。
你不知道你究竟会否寄出这封信,这封短小却耗费你一整个长夜的信。
当初是怎麽样的刻骨铭心,如今,终於该到尽头了吗?
你最後一次提笔,落款於白色信封上。
然後你揪着心,贴上邮票。
直到多年後你离开当时的租屋处,下一任屋主才在一个早已老旧不堪的抽屉里头,找到了那一封泛黄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