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那女孩,教我的十一件事。 — 第一章(遇)

说起这个故事就让我想起书桌上的那盆风信子,

它的花语是:竞赛、赌注、悲伤的爱情、永远的怀念、回忆。

在我进入主题之前:

必须先介绍一个人,阿杰,他是我生平遇见的第一个死党,

要用一句话形容阿杰这个人那就是「玩心重,却不失义气的好兄弟。」

故事的开始,回溯於那年要升高二的我们,

大家都已经开始讨论起未来的去向时,而我对这些五花八门的职业,一点概念也没有,

还停留在「当老师教教课,一节课多少钱;当医生跟病人聊聊天,开药领薪水」的境界,

根本还没有想过在这些人的背後,付出了多少的努力跟汗水。

当时的我根本是害怕有压力不敢去想以後的事,总觉得该要很久以後才轮到我。

在我真的思考起「我的未来」这门课题时,是在某一天的国文课,

老师出的作文题目"未来我会是一个...."我当时是为了想拿个六级分来跟大家炫耀,

进而深入了这个题目,努力地把我脑中杂乱的职业那一块,一个一个排整齐来检视。

「当老师?不好,必须面对顽皮的学生而且要吸粉笔灰。

当建筑师?算了,整天搬重物还有生命危险。

当设计师?想太多,我美术课从没拿过四十分以上。」我绞尽脑汁想找一个轻松的好工作。

就在我把五官挤在一团陷入这个职业漩涡的时候,阿杰拍了我一下,救起了差点溺毙的我,

「怎麽了?」我用感激的眼神望向他,他似乎有些傻眼。

「老师说作文下个月底才要交。」他看我快想破脑,才提醒我。

这样听起来我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慢慢想了。

很快,放学,我急着赶回家看我有史以来第一次有耐心想看完的偶像剧,

就在学校楼梯间,我不小心撞倒一个女孩子,幸好我抓住了她,不然真要发生命案了,

只不过她手上的书还是掉了满地。

「对不起!」我捡起地上的书还给了她。

「没...关系。」她好像受了惊吓,小声地说着。

「那我先走了。」她转身,很快的,离开我的视线了。

我也突然想起偶像剧可能已经开始唱起它的片头曲,心急转身就要跑,

才发现漏捡了一本书,正活生生地躺在我的脚下。

而我眼前浮现的是,偶像剧与那个女孩子的脸,互相交错要我选择,

最後,我还是选择了偶像剧把女孩的课本收进我空荡荡的书包里,打算明天再带来还她。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相遇,也是这个故事的开始。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