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过头,想要叫醒他下车,老是发觉他已睁着眼,他说他觉得我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比较人性化。

不知是不是他说的那些话,间中意外地说到我心坎里,我意识到他不是一个蠢人,也就兴起一个新念头——那就是我首次想在我密闭的世界凿出一个小口,让隔在墙外的阿梓从那个小孔洞看进来。只要看到我的局部就好了。我不能够想像自己一件衣服都不穿,坦荡荡地让一个他者察看我的秘密、我的内在。

我总是不肯让任何人观看自己,却又想要掌握每个人的心思与要害,如此,我才能够感到安全。

我跟阿梓提起我去麦当劳打工的事。之後他开始去到我工作的麦当劳。我站在柜台,低头对着收银机,低着头帮人落单,忽然听到在我面前的客人说:「我想要一个麦乐鸡套餐跟苹果批,要可乐,要加大。」我如常地下单,眼也不扬地问:「请问还需要什麽吗?」那人又说:「我需要你的陪伴,靓仔,要你陪我一小时,多少钱?」我愕然地扬眼,见到那个笑得顽皮的大男生,没忍住一腔笑意,他见到我的笑容,脸上的笑意也加深,我一本正经地说:「我时薪二十元,要我陪你一小时,至少得四十元,当中二十元要还给公司。」

他抵着柜台,仿傚电视剧那些财大气粗、欺负民女的恶少爷,无赖地在我脸上捏一把,说:「哈,这麽便宜。要包起你这绝色尤物,要我出一千元包一晚也行。怎麽?你今晚就从了本大爷吧。」

我见旁边的阿姨在看戏,才拍开他的手:「别闹,你阻着我工作。我凌晨五点半才放工,你有本事留到那个钟数,要我陪你食早餐又如何。」

没想到有个人这麽傻。那时正值冬天,外面只有不够十度,就算在室内也有阵阵寒气。他一个晚上买了几次热咖啡,窝在沙发座椅看书,到两三点都不走。我偶尔拖地时经过他的位置,他专注看书,没发觉。我内心觉得古怪,我朋友极多,但没一个朋友能给我这种感觉——重视的感觉。

我知道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发自内心地快乐,而且他需要我的陪伴,但又不至於黏人,他也有他的社交圈子。他不蠢,只是因为读了不适合他的商科,成绩才会低空飞过,但他却不甚在乎地老是做傻事,比如说像这样等我放工,等一个通宵。

我问他为什麽净是做傻事,他就说,人都是难得糊涂,这样才快活。心里浮起一个念头,想做就去做,毋须想太多,反正又不是什麽大事。

约三四点,他已躺在沙发呼呼大睡,我见他穿得单薄,神差鬼使地去员工休息室拿了我的大衣,盖在他身上。他转了转身,还是没醒,揪紧我的大衣、蒙着半张脸,睡得更安稳。到我下班了,换回原来的便服、拿回大衣,他才因为失去温暖的源头而醒过来,我笑话他说:「你可真像个流浪汉,下次用旧报纸埋着你好了。」

「真残忍,」他抱怨说,又一副笃定的样子:「金金,你口里放狠话,可结果还不是给我你的大衣。」

我也不知道为什麽。可能因为他是第一个将我放在心里的朋友,我就慢慢不想用假笑、应酬的话去对待他。即使不讨好他,他也不会离开。我不知道留着他有什麽用,但是跟他住一间房,带他周围吃好东西,以至是他来等我放工、吃早餐,这些事我都不觉得烦厌。

有人等着自己,陌生到我不懂得处理。

可是,那一晚的事令我跟丰梓的关系跌到低潮,此後再也无法回到原点。

那是我跟他住宿的第二年。那晚我本来要去麦当劳开通宵,但有个同事跟我调更,变相我那晚不用工作。我讨厌回家对着母亲跟缠人的弟弟,选择乘车回大学。开了宿舍房门,我见到一个从来没想像过的画面:我的衣柜大开着,丰梓坐在我床上,上身赤裸着、只穿着短裤,套上我的一件T恤,一边嗅着、一边用手套弄着性器。

我无法反应过来,他一向落落大方,那刻也真正是脑袋空白,只能死死盯着我,甚至没有将掏出来的性器放回裤里。

「好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