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管里发出簌簌的声音,他喝光了手中的冷饮,走出书店,丢进垃圾桶里。两个人看起来这个下午都没什麽事,丁宛心跟在他後面,他突然说:「前面公园在办露天活动,一起去看看吗?」

丁宛心心中一喜,点头跟着他走,医院前面的公园广场上搭着一个舞台,上头有一些街头艺人正唱着英文歌,慷慨激昂。和原唱TheCardigans轻柔嗓音不同的LOVEFOOL听起来不仅惆怅更带了点沧桑。

MamatellsmeIshouldn\'tbother.

妈妈说,我不能这麽焦躁。

ThatIoughttosticktoanotherman.

我需要找另一个男人,

Amanthatsurelydeservesme.

另一个值得我爱的男人,

ButIthinkyoudo!

但,我想那个男人就是你。

SoIcry,IprayandIbeg.

所以我哭,我祈祷,我乞求。

Lovemeloveme.

爱我吧!爱我吧?

Saythatyouloveme.

说你爱我……

丁宛心大概听得懂歌词,在他身边听着这首歌,特别有感觉,她也正喜欢着一个人,而这个人却不知道,她只能小心翼翼、一点一点地靠近他,怕被他讨厌又怕自己泄漏了秘密。爱情里面主动去爱的那个人总是鲁莽的,为他做尽一切傻事,她一听便湿了眼眶。

她抬眼偷觑厉招阳,他正低着头看她,「你平时听歌吗?」

丁宛心看着她愣愣点头。

「喜欢听哪一类的歌?」

「都听,随便听。」

「我很喜欢Maroon5也听FUNK,其实很杂,就是看书的时候喜欢听。」他笑着说。

此时台上已经换了一首曲目,她听见女演唱人不断唱着:

Ireallyreallyreallyreallyreallyreallylikeyou.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你。

AndIwantyou,doyouwantme,doyouwantmetoo?

我是这麽渴望着你,你也是吗?你也想拥有我吗?

「我也喜欢Maroon5,很不错。」她看着他的脸,在这样的气氛下好想对他说……却又不能说,喜欢的人明明在身边,却不能说喜欢。她想一直跟他站在这里。

「你最喜欢哪几首?」他像是很开心的样子,跟她讨论起来。

「没有最喜欢的,都很喜欢喔,我都随便听。」她看着他微微靠近她,兴奋的脸。

「我有时也会听一些独立乐团的歌。」

「嗯,有空可以介绍给我吗?我也想听。」她听见自己在嘈杂的乐声中,拔高的声音,很不真实。

「好啊!你有手机吗?我加你通讯软体吧?可以传影片给你。」

「你给我电话号码吧?我回去加你。」她现在才发现,她不知道电话号码是多少。

厉招阳东张西望,跑到舞台旁边的工作区和人借了一支原子笔,拉起她的左手,在上面写着一串数字。麻麻痒痒的,她心头乱颤。

她看了看手上的号码,默背了几次。她从未想过他们之间会有这样的进展,原来只要这样做就能更接近他,她笑。

台上的人又换了一组,他们听了好一会儿,厉招阳说他要回医院了,才跟她道别。

她看着他走回医院的方向,挺拔的背影,即使穿着便服休闲裤还是很有精神,看起来有一种独特的不同於一般人的气质,对!就是气质,很优雅又有朝气。

她又看了看自己手上的字,脚步轻盈地走到巴士站等下一班公车。

到家之後,她冲进房间里,从枕头底下拿出手机,迫不及待按下开机键,盯着突亮的萤幕度秒如年,终於她找到通讯录,把他的电话加进去,点进原本手机里面就加载好的通讯软体,吃力、缓慢地注册、输入。

过了好一会儿终於完成,她盯着那个天空蓝的头像,暖心一笑,状态是:SearchingforMeaning。

她雀跃地在床上滚来滚去,猜测他打这状态的原因,然後思考着自己该用什麽样的方式和他打招呼。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思索着打出,『你好!我是丁宛心喔!』想了想,又加了几个字,『回家了吗?』她想,如果加上个问句,感觉比较有机会聊起来,一边觉得自己聪明,一边无聊地翻着手机,等待他的回覆。在待加好友里,发现一个奇怪的头像,背景黑的,一个模糊的隐在浏海里的脸,看了一会儿,又看看名字,发现是傅趋光。她装作没看到,忽略这个朋友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