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中间我有交了一个男朋友欧文,欧是在美国工作上认识的,小时候就全家移民到美国去,开一个连锁精品店,光在南加州就有10家的分店,大我蛮多岁的离婚有两个小孩,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要当後母的念头,跟欧文的感情其实很平淡,不过当然也是因为届婚龄,所以,当时多少会有结婚的想法也觉得如果我想要一直待在美国的话,用结婚拿绿卡到公民的路比从工作签证到公民的路要短多了,补充说明一下好了,我第二次去美国的时候还是先用学生签证去的,虽然一边已经开始创业工作,但是为了要可以比较长时间待在美国,而公司又草创,无法帮我请工作签证,加上当时的那个状况,所以…等到一年之後我毕业,公司也差不多可以帮我申请工作签证了,就是所谓的H1B我就领工作签证一段时间,在我要从美国调回台湾的时候,签证就改成L1是跨国公司(虽然我们公司小小的不过也算跨国啦!)经理人员的工作签证(至此都还是非移民签证);结婚的话,理论上嫁给美国公民可以马上拿到绿卡、绿卡大概三年就可以考公民,所以,当欧文本来在讨论要结婚的时候,我曾经闪过念头要为了方便拿到身分结婚;不过,欧也没有很积极,我也不真的是那种因为年龄到了、因为该结婚了、因为要快速取得身分而结婚的人,所以就一直放着,等到我调回台湾之後,刚开始我很常在来回美国,不过後来因为也进了科法所开始念书而且课业很重,科法所基本上是给大学非法律系的人报考的,所以规定要把基础法学的学分修足,毕业80个学分(正常硕士大概在二十几个学分)、算是一般生而非在职专班,所以所有的课都在白天、规定至少要修三年(在报考时要求要有工作经验,所以我们同学包括我自己在内大多是一边工作一边念书,因此可以在三年准时毕业的,几乎一年只有一个),这样的情况下,我几乎不太有机会回美国,而欧文也相当少来台湾,自从我调回台湾後,欧大概只回来过台湾一次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远距+很多现实的因素,包括欧有小孩年纪大我很多等等,我们反而开始常常会吵架,有的时候在工作上有些不愉快只是想要打电话找欧聊聊天,欧会觉得我很烦很幼稚、然後我就会不爽,不然有的时候撒撒娇,欧的反应也很冷淡,我也会很不爽,到後来欧根本不会主动找我,都是我在找欧,接着,我在学校很忙、工作也很忙,还参加了一个叫「杰赛普」的国际公法辩论赛,从我进科法所连续三年都有参加,而我硕一的时候参加也同时是成大第一次有代表队参赛,校内没人知道这个比赛是怎麽样被狠狠地电惨了之後,第二年我当领队,也刚好那时候参赛队员当中有很熟这个比赛的常胜军东吴大学队之前超级厉害的最佳辩士来当我们的教练,好好地让我们知道杰赛普是在打怎样、怎样打好杰赛普,这次,我们比赛的时候完全以黑马之姿挺进了国际赛,我们在去DC比赛的时候在洛杉矶转机,因为中间转机的时间很长,所以欧文带我们(我以及参赛的队友共五人)先在洛杉矶玩耍了一下下,去逛了Pasadena,那是2011年的3月,距离前一次我来美国大概有快两年了,也就是说,我跟欧文也几乎快两年没见面了,我们接着就搭晚上的班机转往DC,我们在DC包括赛程待了12天左右,认真比赛的时间只有前三天,初赛结束就没事了(因为不会进复赛,哈哈),剩下的时间就是去参加官方的一些派对、招待会、还有到处观光,因为再前一年半左右我才在DC待了一个月左右,所以该去的地方好吃的地方也都很熟,我就带着小朋友们以及其它东吴、政大、台大的弟弟妹妹吃吃玩玩,回程我们成大的五个人飞机比较早就先离开,这次是从芝加哥的欧海尔机场转机,就没有再去洛杉矶了;不过插拨一件好笑的事,那一年因为福岛核灾刚过,我们从欧海尔还要先飞东京转机才能飞高雄回家,所以,在芝加哥的时候,原本不明原因要飞往东京的班机大delay,有个队员说他很怕死,一直非常焦虑怕我们会搭不上接回高雄的班机,因为地勤本来说,如果接不上的话,会安排我们在东京留宿一晚搭隔天的班机回家,那位队员根本就是大尖叫说他才不要在东京过夜,而且他宁愿睡在机场都不要出去接触到东京的空气,两个多钟头後,终於让我们上飞机了,不过才上去大概二十几分钟左右又把我们全部赶下机,那位队员又快要崩溃了,更妙的是,当我出飞机的时候去问地勤人员,到底发生了什麽事,结果地勤跟我说「Wecan’tfindourcaptain」(找不到几长,是说这个地勤还真老实,找不到机长应该是蛮大的飞安问题?)後来应该是航空公司紧急找其它的机师来飞,我们又再多了一个钟头左右才上飞机也才真的有顺利起飞,然後原来飞机也可以用飙的,我们delay了将近4个钟头,结果表订16个小时的航程,机长只花了13个小时就飞到东京,所以完全没有耽误到我们後面的行程,还让我们只在东京机场短短的40分钟就飞离了。

其实,时间过得很快,我跟欧文两个感觉渐行渐远,但又没有分手,我身边周围的人都知道我有个在美国的男朋友,但是不知道是谁干嘛的,(家人当然是知道啦!不过同事同学就不知道了,而且除了这一年杰赛普的队友以外也没其它人见过欧,而接着下来就到了我的硕三,虽然我知道学姊学长的经验还有分享都告诉我们要三年毕业没那麽容易,可是,我向来就期许自己做到一些不可能的事,所以在2011年的暑假我就去图书馆借了我要写论文用的书,准备花半年的时间查找整理资料、半年的时间写论文,不再参加比赛了,可是,事情往往不会像计划的那麽美好的,总之,就是又再被逼多打了一年的比赛,其实花了不少篇幅在交代从他离开台湾以後的事,有些看似没什麽关系的,也讲了一大堆,而且,讲辩论赛干嘛!?不是在说我跟他的故事吗?稍安勿躁,在进入到故事的转折之前要先补充一件事,那位狮子在2009年(就是被秃遇到去Friday’s吃饭那时候)毕业,秃很得意地说秃自己是graduatewithhonor就是毕业证书跟别人不一样上面有写拉丁字的荣誉毕业,我问秃是summacumlaude,magnacumlaude还是cumlaude,秃居然回我说「不知道」(超好笑1:我自己是cumlaude,真正荣誉毕业会很在意这个的,一定会知道是哪几个字,因为去面试的时候自我介绍的时候一定要说的啊!<其实就是个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概念,只不过是用全班人数的前1%、3%、5%来区分,所以班上人数多一点的话就有可能不只一个人>,而且秃有把秃的毕业证书拍照在那时候秃自己MSN的myspace(就是部落格)当中,我从头到尾都没看到秃的”honor”在哪,是以为我不懂所以可以随便乱唬吗?)、还有我进科法所的时候,秃居然认为我是因为要追上秃的脚步所以念法律(超好笑2:我在之前申请学校就说过,我除了後来念的哈佛以外全部都申请法学预科,而且,我比秃还要早进入到这个领域、当初秃会走上智慧财产权这条路也是我鼓励秃的,秃是哪颗脑袋想到我是为了秃去念法律?)、以及秃说秃进入到一间很大的事务所叫White&Case(是相当大的事务所没错)可是当我那时候参加杰赛普有问秃知不知道这个比赛的时候,秃居然说秃知道MootCourt(念法律的再不知道模拟法庭就很扯了)可是不知道杰赛普(我有把英文全名给他)这个MootCourt(超好笑3:杰赛普这个比赛唯一的赞助商就是White&Case,秃就算好吧…可能是新进人员所以不知道也就算了,但是,在我给秃赛名的时候也去Google一下就知道是秃们所赞助的吧?),最扯的是,秃跟我说秃在OPT(就是我之前有提到,在美国念书毕业後都会有一年可以用学生签证不需要I-20延长一年在美国找工作,很多公司都会利用这一年当试用期,薪水也都会比较差)的时候秃们所就要给秃绿卡,秃拒绝了,而且拒绝三次(超好笑4:这个也是最好笑的一件事,不用说不会有公司白白浪费可以压榨的OPT一年了,更不可能直接跳过工作签证而提供绿卡,除非有什麽特殊贡献,而这些特殊贡献是要对国家=美国,不是对公司的,再加上秃说秃「老婆」就是三角眼小姐<为什麽要特别引号呢?因为,一来是秃之前跟我说秃结婚了但是跟秃所有朋友都说秃没结婚,後来又跟我说秃没结婚,然後又变成跟我说秃没结婚可是却跟其它的朋友都说秃结婚了,反正不解也不在乎实际的情形是怎样>一直都很想要待在美国,还为了要继续待在美国所以申请了一间又完全没听过的学校的博士班<很奇怪了对吧?如果结婚又想待在美国就申请配偶签证就好了啊!何必搞得那麽复杂呢?>,而且,如果给绿卡这件事是真的的话,哪个公司容得你拒绝,那代表你根本没有忠诚度也没有久待的打算啊!可能又以为我不懂所以乱讲吧…),这个补充有点儿长,但是,是在为了後面开始要进入故事的高潮铺梗的,总而言之,就是,我那一年,不得不又接下打比赛的工作,而这次不只是当领队、又再度要下场辩论还有写诉状了,当然原本说为了论文要查找资料的事情就只能先放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