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你想干嘛!不要想不开啊!」

我慌张地大喊,两栋大楼虽然离得很近,中间仍有至少一公尺的间隔,要是掉下去,绝对会死!

「魏秧,快跑!」

「咦?」

陆之尧并没有过去帮忙,反而拉着我跑起来。

我回头一看,那个人竟从窗户直接跳过两栋大楼的间隔,不顾一层楼的高度,顺利在顶楼着地。

「他是来抓我的。」

陆之尧边跑边说,声音竟有点颤抖。我没有空回头,但身後急促的脚步声显示他说的没错,在森林里被追赶的恐怖浮现脑海,上次追我的人是凶手,那现在这个人是谁?但我已经没空思考,跟随陆之尧跑下逃生梯,跟上楼比起来,下楼快多了,只是感觉一个不小心就会打滑。

铁制的楼梯不断震动,我知道这是那个人跑步造成的,他的行动明显比陆之尧笨拙,相比之下,陆之尧下楼的动作宛如轻盈的野猫。

弯弯绕绕好不容易到了一楼,我才喘了两口气,陆之尧又抓起我继续跑。

「我们要跑到哪里?」

「人多的地方。」

陆之尧简短回应,幸好现在是晚餐时间,街上人潮汹涌,我们随便往人群中钻进去,又跑了一段,就彻底甩掉那个人了。我们藏进防火巷,蹲在地上喘气,不,只有我在喘气,陆之尧看起来依旧一派轻松。

「刚才那个人为什麽要追你?」我问。

「天晓得?也许他认为自己是正义使者,想要打击犯罪吧。」

「他认出是你了?」

「我想他应该是看到你跟我在一起才认出来的,毕竟他就住在那里,一开窗就能看到我。只不过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或许会被解读成流浪汉,但你一出现就不同了,全台湾都知道有一对男女正在逃亡。」

「不知道他有没有拍照?」

「应该没有吧,就算有,也不能证明那就是我们。」

陆之尧伸了个懒腰:「这样的话,今天又要另外找地方睡了,乾脆再来爬顶楼吧──」

「网咖呢?网咖的话应该比较隐密,听说很多通缉犯都躲在那里,而且那里可以上网,蒐集情报也比较方便。」

「我不太喜欢网咖。」陆之尧小声说:「会让我想起不好的回忆。」

「这样啊……」

「但是除了网咖好像也没有别的选择,顶楼太难睡了,而且万一下雨就惨了。好吧,去网咖吧!嗯嗯,其实也没有那麽讨厌啦,有种变成电影主角的感觉。那种好人因为社会的黑暗,不得不亡命天涯的故事,不是很帅吗?」

帅是帅啦,但他这麽乐在其中的感觉,一点都没有电影主角的那种紧张感啊。

「你不要看我这样,我可是很紧张ㄉ。」

「真的假的?」

「刚才那个人冲下来的时候,我真的快吓死了,如果不是因为你也在,我大概会直接跳到隔壁大楼。」

「如果跳到隔壁,会逃得比较轻松吗?」

「应该不会,只是看起来会比较帅。」

真是个时时刻刻都关心自己帅不帅的男人。

我们一瞬间安静下来,似乎是彼此都找不到话题了,就这麽在防火巷里待着。过了一会儿,陆之尧忽然说:「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去网咖吗?」

「嗯,虽然你跟媒体说是我逼你的,这样一来你会比较好脱身,但你现在回去的话……」

「警察应该已经来了?」

我意识到SK替我写的报导应该没那麽快刊出来,也就是说,在警察跟大部分媒体的眼中,我的身分仍然是共犯。如果我现在回家,家门口铁定有警察或记者在等着我,我吞了几口口水,光想像那个画面就浑身发抖。

「所以,你最好还是先等到洗白的报导贴出来之後再回去,免得同样的话要解释那麽多,讲越多次,也越容易出现破绽。」

「嗯。」

陆之尧这麽关心我,我还满感动的,如果是别人的话,可能反而会暗自窃喜,多了一个人陪葬。我戴上帽子,与陆之尧保持几公尺的距离,前後走出防火巷。陆之尧的衣服也有帽子,但他却没有戴上,抬头挺胸地走路,就跟街上的所有人没什麽两样。

很快我们就发现一间网咖,装潢看起来比较破旧,但里面的电脑设备却很新。我们包了夜,钻进包厢,终於放松下来。包厢里有柔软的沙发跟两台萤幕特大的电脑,是的,这是双人包厢。

比起两间单人包厢,双人包厢是更好的选择。陆之尧说既然是在逃亡,那我们就是命运共同体,最好时时刻刻都在一起。他这番话听得我脸红心跳,明明知道他完全没有那个意思,我的粉丝滤镜还是积极运转中。

「你刚才的态度好自然。」为了缓解激动的情绪,我找了个话题。

「难道要像你那样遮遮掩掩的吗?」陆之尧笑了笑:「这种时候,越是要表现得跟普通人一样,正常来讲,通缉犯的脸没有那麽容易记住。」

「但你是网红欸。」

「就算是周杰伦也一样啦!你仔细想想看,如果今天周杰伦打扮得跟普通打工仔一样出现在火车站,你会觉得他是周杰伦吗?应该只会觉得他是『跟周杰伦长得很像的人』吧!但要是周杰伦全副武装,戴着帽子跟口罩,鬼鬼祟祟地躲在角落,谁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吧?」

我想了想,点点头。

「打扮成那样,就等於昭告天下说『我是明星、我是通缉犯,快来注意我』,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正因为是通缉犯,所以不可以躲躲藏藏。」

「很有道理吔。」

「啊,如果警察在旁边就另当别论。」

「说的也是。」

「对了,我们来吃饭吧。」

陆之尧从背包里拿出两碗泡面,还有一罐海底鸡。

「逃亡套餐。」他讲得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

「对通缉犯而言,这就是人间美味了吧。」

「不知道还得逃多少天,要是我妈知道一定会想杀了我吧。」

陆之尧捧着泡面出去冲热水,我这才想起来,我完全没有告诉家人这件事。虽然我们家那两位都不太会用电脑,手机里的好友生活圈也跟跑酷毫无关系,但总有一天照片会登上电视新闻。

最惨的是,他们万一知道了,也没有办法跟我求证──我不能打开手机。

自己的女儿竟然跟通缉犯在一起,而且完全失联,对家长来说绝对是个恶梦。有什麽办法可以联系家里又不被发现呢?难道只能写信了吗?这会不会太土法炼钢了啊,还是请人带话?像WESTTOWN的老板人就很好,要是拜托他应该可以……前提是我们要回得去。

还是顺其自然吧。

我这麽想着,这时陆之尧回来了,他把泡面放在电脑前的小桌子上,拆开免洗筷,「苏噜噜」地吃了起来。

「啊,要是有秋刀鱼就好了。」他忽然冒出一句。

「秋刀鱼?」

「用烤的才好吃。」

「你喜欢吃秋刀鱼吗?」

「普普通通。」

陆之尧的表情不知为何,显得有些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