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四番外(一)

由于祖母的原因,凡方氏子弟都不得参加科举 [注①] ,故纵使我日后能同父亲一般,文采出众、满腹经纶,亦至多不过是一介偏安于室的儒生罢了。

所以,年满十三后,我便决定弃文从商。

不顾阿倩的多次挽留,我拜别了乌夫子,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海山书院,跑去向大伯父讨教陶朱之道。

那以后,我便不再像过去一样闭门苦读死书,而是随兄长走南闯北,到外面增广了不少眼见。

我用两年时间得到大伯父认可,放心让我分管北商诸事,使得我麓都第一儒商的名声大噪,父亲终于不再对我昔日的决定耿耿于怀。

那时我年方十五,某日,祖母的一位故交来到府里,却不知为何,指名说要见我。

“你家元郎,甚好。”[注②]

这便是祖母的那位故交,当朝太傅之母,葛老太君初见我时,所说的话,当时我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可等过了几日,媒人上门提亲,母亲发怒,老太君差人让我回府共商婚事。才知道,我竟这般有福,他家堂堂太傅嫡女,居然要嫁我这商贾小民!

刚入厅里,媒人就热情迎上,笑着同我说,嫁给我,是那葛小姐不顾家人拦阻,自己拿的注意。

为了我,她甚至日日茶不思饭不想,所以素来疼爱她的葛家老太太实在没办法,只好拖着病体跑来方府为她相看我。

母亲僵着脸,细声在我耳旁叮嘱,说这女子不知廉耻,决不能娶她为妻,无奈老太君已准备应下了,双方争执不下,这才决定一切由我回来定夺。

母亲让我赶紧回绝这桩婚事,我点头,表示理解。

她早已看中阿倩做她的儿媳,便是那葛家小姐再好,她也是瞧不上的,自然不乐意我另娶她人,所以她不同意也是情理之中的。

而我呢,忽闻这么一个陌生女子说要嫁我,在大哥他们打趣的眼神里,多少有些不知所措。

不知那位葛小姐从何得知我这个人的,可于我而言,她就如同横空出世的人一样,不认识,不了解,一片茫然。

潜意识,我选择遵从母亲的意愿,没有半点迟疑地,当即向老太君推拒此婚事。

老太君听了似有些沮丧,她来回看了我母子两眼,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让媒人先回去,没有直接否决此事,只说等考虑好了再给她答复,媒人尴尬地笑着离开。

母亲的脸色青白交接,老太君没有理会她,在支开所有人后,独留下我一人,与我说了她的苦衷,以及曾与葛老太君的旧日恩怨。

那位老太太竟于祖母和父亲,有着救命之恩。

看来,这葛小姐不娶不是行的了。

方四番外(二)

婚事初定还不到一月,谁也不会想到,她,葛氏最终会以那样的方式入我方府,一切来得太突然了。

等葛家的老太君,派人送信到祖母手中时,她人已经撒手人寰了,母亲陪着祖母去了趟葛府。

回来后,她和我细说了葛府现下的情况:

葛家人把葛老太君的死怪到葛小姐一人身上,说葛老太君是为了帮她张罗婚事操劳过度才至身亡。

他们以此为由,强行扣下她的嫁妆,扬言要把她头发绞了,送进庵里做姑子去。

祖母当场把葛老太君亲笔写的婚书拍到桌上,一口咬定既然她明面上已是我方家人,她的事就该由我们说了算,娘家人无权干涉,葛家主母却不肯松口。

正僵持不下之际,幸好葛太傅及时赶回,避开众人与祖母商议了一番。

翌日,祖母便当机立断,让我直接带上家丁,亲自去把葛沁接出来,仓促之下,只能让她以这种近似于妾氏的嫁娶之礼,成了我的正妻。

洞房花烛夜,祖母忙了一天早早歇下,母亲则趁机借病拖着,不让我回房。

哄了母亲入睡之后,我还是决定去新房走个过场,想着她其实也是一可怜之人,既已为人夫,就不该让妻子颜面尽失。

怎料,在我推门而入之后,迎接我的却是一个响亮的耳光。

火红的烛光下,她怒目而视,张口就骂的那些话,不堪入耳至极。

这女子美则美矣,却实在粗鄙不堪!

方四番外(三)

我与葛氏成亲的这三年,在祖母无声的叹息,在所有人为我的婚姻所不值,在母亲与她的一次次斗法中,悄然过去。

三年来,我住在别院,极少回府。灵犀阁,更是除去成亲那夜,便再没踏足过半步。

期间,葛氏来找过我好几次,可都被母亲的人给挡在门外,这些在获悉她平日在府里的所作所为后,我权当不知。

那女子虚长我三岁,却还同稚女一般胡作非为,见了也不过是徒增不喜罢了。

母亲好似已耐不住了,动了为我纳妾的念头,她问我愿不愿意,想了想,我还是拒绝了。

只因祖父当年为安祖母的心,曾执意定下一条祖训:

方氏子孙轻易不得纳妾,若婚满七年,仍无子者,乃网开一面,由妾生子交于主母养之。

时至今日,无一人触犯,父亲如是,兄长如是,我,亦愿如是。

何况,四年而已,我不急。母亲却急了,她极为动情地告诉我说,还有人在等我!阿倩还在等我!

我听了不禁有些讶异,早在我决定应祖母所请,娶葛氏为妻时,就曾亲自去乌家告罪,向她家言明我失信之罪,望阿倩另觅良人。

那之后,便是她来府里,我也因为忙于公事极少回府,不曾与之相见。

不想,她仍在等我……

我听了,心中多少有些愧疚,不得已,只好答应母亲,去见她一面。

那天,当她听到,我答应祖母此生不会休妻,至于纳妾还要再等四年时,她脸上那一闪而过的绝望,让我以为她已打算放弃了。

心想:这样也好,她生于书香世家,应有更好的婚配才是。

方四番外(四)

与阿倩分别之后,我去各大商铺视察,却发现由我负责的一部分北方货物竟屡屡发生供货不足的情况,我彻查了一整天却仍无头绪。

夜里,府里的下人跑来说,灵犀阁走水了,葛氏被困在里面。顶疲乏的身子,我毫不犹豫地翻身骑上来人的马匹,一下冲回了府里。

幸好,只是虚惊一场。

对葛氏,我虽不喜,却未必不近人情,说到底,她在名义上,还是我的妇人,她有危险,我自然也会担心,也会焦急。

看到她原本盛气凌人的小脸,变得苍白无力,原本想要训斥她的话,到了嘴边竟变成一句无足轻重的讽刺。

是大火让她变得沉默么?以她的脾气,怎么会不反击呢?

可我忙了一天,累得没力气再去管这些,好不容易帮她骗走母亲,进了书房我倒头就睡下了。

不想,母亲憋了一肚子的怒火没出发泄,竟闹到祖母那里去了。

我知道后,匆忙赶去,母亲言之凿凿,非让我休了葛氏不可,却不知早在我受葛氏那一掌时,已与祖母约法三章:不闻、不见、不休。

更何论,祖母已先一步,查到纵火真凶,可即便证据在手,我仍不能相信,那样温婉的阿倩,竟会做出这等卑劣的事。

她利用母亲的信任,利用葛氏的冲动,利用丫鬟的贪婪,策划了这一切。

我怕母亲知道真相身体受不住,祖母担忧节外生枝打草惊蛇,出于各方考虑,祖母与我都决定按下此事暂且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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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为符合此处剧情,已将前文提及方二嫂陪方二爷在任上,更改为在衢州分号。

注②:之前也有提到过元郎,这是因为方知酌,字展元。

作者的话:

我想,既然方四呼声很高,那就给他一个小番吧,这也算顺应民意了。

没想到洋洋洒洒写了2500,先试试水,写得不好,表打我,大不了以后不写他就是了。